close

 

有喜  

 

涼娘嫁到寫到結局了

應該說涼娘的新生活要開始了

 

其實寫這些只是因為跟生活相連

所以才寫下來

內文多非詳細記載

本系列多餘婚姻實際面

我因為代買new bra 而接觸了結婚版

你去晃晃就知道比你想像的還要不夢幻啊

不過也許有人百毒不侵 (像我家涼娘)

 

涼娘嫁到的相關系列如下

第一章.前進一大步
第二章.三天兩夜
第三章.最近進度
第四章.涼(新)娘.吵(老)爹娘
第五章.涼娘的心事
第六章.樹多很忙很忙
第七章.倒數計時

 

還是要苦口婆心的勸勸將來都會當父母的人

「結婚」這件事只是一時的

「婚後」才是永遠的

別為了一時而在永遠埋下不定時炸彈

為什麼僅規勸未來的父母

因為內行的都知道

已經成「形」的

是很難改變的 (嘖嘖)

 

 

2013.09.08 良辰吉時

連伴娘都要零晨 3:00 就要醒

其實只是因為怕 new bra 太難穿 (初體驗)

所以只好早起喬奶惹 ...

 

新秘好像 4:30 到

聽說昨天還有接晚上的喜宴

好辛苦的工作啊~

幫涼娘梳妝打扮大概就花了一個多小時

接著是幫家母化妝

最後才是幫伴娘

不過因為時間當初只抓兩個小時

所以伴娘到最後都很火速的完工

很久沒化妝的我覺得粉味很難聞

所以只好一直憋氣

 

5:00 是婚攝要到家的時間

本來想說怎麼時間到了看不到人

結果原來是在家樓下拍照

拍完樓下後就到樓上準備拍攝事宜

還有帶一位小幫手負責打光的 (叫小花)

 

一早到我們家的還有汐止的阿姨跟八叔叔與他兒子

我家哈嚕也很早就來幫忙了 (辛苦你了)

而媒人婆阿姨是要跟著新郎那一邊

所以她兒子先到我家來幫忙

特別的是還有以前舊家的鄰居

他們是特別來實習的

 

 

這次涼娘的婚禮沒有奉茶 (時間趕)

但有拜別父母跟穿金帶銀

阿母很緊張也很愛哭

阿爸想哭就會不說話這樣 XD

 

我們伴娘的工作是幫忙新娘的大小事

要帶什麼、給什麼等等都要幫忙記

不過要送他們出門的時候

還是忘了去幫忙拉裙尾 XD

 

 

後來差不多 8:00 離開家門

伴娘是陪嫁品

所以要跟著一起坐車子去

不過沒想到會坐到會抽菸的人

一路很痛苦 (好在路途很近!)

 

 

這是第一次到姊夫家

今天裡面塞了很多人

姊夫的家人都到這裡來

家雖然是小小的

不過坪數在將來還是容得下二個大人跟一位小人兒

如果要說那邊還可以改進的地方

那應該是廁所吧~

 

就這樣坐坐等等到 10:00

準備出發到喜宴會場

 

到了會場

新娘要到休息室補妝

而新郎則是到會場看視情況

不過新秘好像不用幫忙喬衣服的樣子

因為有時候會看到涼娘的衣服都歪惹

這樣衣服就變好醜耶~

 

會場外面分兩邊收禮金

表弟這次幫了很多忙

他的表現連我家哈嚕也有稱讚

本來我是待在新娘房

後來太無聊就跑去找哈嚕惹

然後順便看有那些涼娘認識的人

就都把他們帶到休息去玩玩

不然新娘一直坐在那裡也很無聊

反正大家進去都會說好漂亮

聽聽心情也會好呀~

 

 

這次的餐點大多數的人都表達好吃

主要是不油不膩

加上燈光好服務佳

所以好評不少

不過有一點我要稍微抱怨一下涼娘

聽說本來捧花是要給我的

但是後來改給小米

這點我是沒什麼意見

捧花本來就是給沒對象的人

是說台詞是不是沒改呀?

害我聽完台詞覺得是在說我

害得我眼眶都先儲水用惹 (好丟人)

 

 

過程中有些小插曲兒

不過還不至於影響整個流程

 

● 插曲一:試走紅毯

家父家母很晚才到

他們以為他們不用試走紅毯

不過好像也應該早點來招待客人

所以試走的時間就往後拖 

那時候早來的客人也不少

 

● 插曲二:玫瑰花瓣不見

原本準備要在新娘進場撒的花瓣

突然不知道去哪了

來來回回問了好幾次

結果好在飯店也有準備

 

● 插曲三:女方多出一桌

多出的這一桌原本是涼娘的同事桌

因為當初在發帖的時候沒有詢問

所以才會多這一桌

如果這桌不出菜的話

就以六折價計算

如果要出菜的話

那可以打包帶回家

後來家父覺得都要付錢的情況下

那就打包回家吧~

不過都已經跟總招說好了

結果一轉頭發現上頭竟然有出菜

只好再跟同一個總招說一次 ( … )

 

● 插曲四:晚開桌晚散會

這應該是飯店比較苦惱的

早到的人餓肚子

晚到的人讓人等

所以讓下一場的新娘只好在外面等

這就考驗總招的控時能力了

真是辛苦他們了

 

 

這次總結是畫下完整的句點

喜餅、大餅、喜宴菜色都受好評

這只是婚姻的一天

未來才是考驗的開始

祝他們幸福美滿、早生子

 

涼娘嫁到 END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Minhear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